一幅完整的书法作品,它是由正文内容加落款共同构成的。正文内容是指作品中所要书写的主体部分,比如,写一首唐诗,这首唐诗就是作品的主体内容。唐诗一般是由28个字组成,那么,这28个字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就要突出内容部分,可以把字体写得大一些、书体明显一些。
书法作品还有一个构成要素,那就是落款部分。落款部分较之于正文内容来说,较为复杂,它一般包括书写的年月、书写内容概引、签印等。简单来说,落款部分主要包括:题款和签印。
主要目的有以下几个:
第一,落款是对正文内容的补充和完善。只有一个正文内容,在别人看来是不知为何人所写,何时所写,让人无法看到完整的作品信息。如果有落款,人们会一看便知。
第二,落款后的作品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不论是谁写的作品,不论写的水平如何,落款后便可以让人识别、对比,尤其是对一些藏家来说,他们通过落款来确定作品的真伪。
第三,落款也是检验一位书法家水平的标志。因为落款中包含着许多书法常识,例如文学修养、印学知识、款项书写水平等,这些都是被一些专家所看重的事项,也是鉴别书家书法水平的一个重要考察内容。
没有一件作品都要求书法落款必须要有一个统一的模式或格式,但从书法落款的目的来看,它也是要有一定的原则,这些原则是:
简便实用的原则
书法落款切忌长篇大论,所写字数有时超过正文内容,除非正文内容是一个或几个大字,否则一般应遵循简便实用的要求即可。简便是指让人一看这幅作品是谁写的,所写时间,实用就是符合书法作品的构成要素。
补充完善的原则
补充完善是指对作品正文内容的补充,在落款中要把正文内容没有写完的内容做一补充完善,一方面是对作品完整信息的补充,另一方面是作品内容的有效补充和完善。
上下呼应的原则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文内容与书法落款是上下呼应的关系,它们之间既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也是相互呼应的关系。二者共同组成了书法作品的完整内容信息。
大小区别的原则
大小区别是指正文内容的字号大小与落款字号的大小,一般情况下,落款的字号要小于正文字号的两三倍大小,以示区别。
书体不同的原则
一般来说,落款书体要与正文书体有所区别,例如,正文内容是篆书或隶书,在落款时宜采用章草书的书体来写,既显得高古,又达到了风格统一的要求。正文内容是楷书,落款宜采用行草书。
穷款法:
这种方法是指书法家在写完正文内容后,在落款位置上只写下他的名字并盖上印章,有时名字也不写姓,很简洁,大多数情况下它适用于:名人名家、对联及一些无法题更多字数的落款形式。如:“晓云”,大家一看便知道她是孙晓云所写的。
长款法:
长款是一个完整的落款形式,它的内容至少应包括:正文内容概要(内容名称、作者等)、书写日期、书写者姓名等。这个顺序是可以变化的,如:录唐人李白某某诗一首,某某书于某年某月。
多字法:
多字法适用于对正文内容写不完的情况下使用,例如,在摘录某些多字内容时,因版面无法完全写下这些诗词的全部内容,剩下写不完的部分就可以以书法落款的内容来补充完善。例如,正文内容是大字,就可以用小字的形式在落款位置或其它空间需要的位置上继续写完这些内容,这些内容可以是独立的区域,也可以与落款主体部分在同一行列上,可根据作品整体感的需要来确定。
当然,书法落款的格式并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范式,它既是书法章法的一种形式,也是一个人对艺术作品的认知观、审美观的看法。在经过了一个长期修炼后,这种格式是完全可以在创作中灵活变化的。
书法落款时,都要写上年份的月份,这时就要涉及到天干地支的写法和用法,为什么要这样写而不写成现在的哪年哪月?其主要原因是书法是传承文化,它是继承了古代的文化传统,而天干地支是古人的发明,一般提倡这样去写,是为了与作品内容的形式相统一。
天干简化来说就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称为十天干,“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称为十二地支。 十天干和十二地支依次相配,组成六十个基本单位,两者按固定的顺序相互配合,组成了干支纪元法。用于历法、术数、计算、命名等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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